化學、金融保險業必知!2022年永續報告書重要政策

化學、金融保險業必知!2022年永續報告書重要政策

台灣證交所於今年(110年)12月初正式對外公告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修改條文,本次修改條文有三大重點:

(一)配合國際發展趨勢,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名稱修改為「永續報告書」。

(二) 自中華民國112年起,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之上市公司應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

(三) 「化學工業」及「金融保險業」增加揭露指標,並需取得會計師出具意見書之要求(ISAE 3000確信)。

 

111年起CSR報告書將更名為永續報告書

考量現行國際上社會責任報告書多以 Sustainability Report 為名,為符合國際發展趨勢,並期望我國企業能越來越重視永續經營之理念,鼓勵企業多揭露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等永續議題之資訊,提升企業永續發展意識,遂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更名為永續報告書,並自明年起(111年)將正式啟用。

 

112年起上市公司編制永續報告書門檻從實收資本額50億下修至20億

為深化公司治理,提升企業永續發展,並營造健全永續發展(ESG)生態體系,行政院於2020年正式拍板確定推行「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政策。「公司治理3.0」其中一項具體措施,就是強化上市公司資訊揭露方面,除建議永續報告書應加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規範(TCFD)、SASB發布之準則外,更擴大應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之上市公司範圍,從原先實收資本額50億元下修至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自112年起符合20億元以上之上市公司即需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

 

111年起化學及金融保險業者增加揭露指標,其永續報告書應取得會計師出具意見書

參考國際揭露準則,新增修改化學金融保險兩大業者永續報告書揭露指標。(藍色為本次辦法修改新增內容)

化學工業應揭露能源管理、水資源管理、廢棄物管、保障職業安全與衛生、對當地社區之影響及企業本身及其供應商對環境或社會衝擊之評估等重大主題之管理方針,其報導要求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 能源消耗總量。
  • 總取水量、依法規要求或自願揭露之廢(污)水排放量。
  • 依法規要求或自願揭露之產品生產過程所製造之有害廢棄物總量。
  • 說明員工受傷害類別,計算傷害率、職業病率、損工日數率、缺勤率以及因公死亡件數。
  • 對當地社區具有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衝擊之營運活動。
  • 企業本身及其供應商為降低對環境或社會之負面衝擊所採取之具體、有效機制及作為。

 

金融保險業應揭露企業在資訊安全、普惠金融、永續金融重大主題相關經營業務之管理方針,其報導要求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 資訊外洩事件數量、與個資相關的資訊外洩事件占比、因資訊外洩事件而受影響的顧客數。
  • 對促進小型企業及社區發展的貸放件數及貸放餘額。
  • 對缺少銀行服務之弱勢族群提供金融教育之參與人數。
  • 各經營業務為創造環境效益或社會效益所設計之產品與服務。

 

除要求新增揭露指標外,「公司治理3.0」另一項重點措施就是擴大永續報告書第三方驗證之範圍,也就是自明年起(111年)上市公司之化學工業、金融保險業編製之永續報告書,應取得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準則(ISAE 3000)所出具之意見書,其驗證範圍應分別包含上述化學工業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所揭露之報導要求、金融保險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所揭露之報導要求。

 

此外為加強企業編製永續報告書品質,規範上市公司應建立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之作業程序,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

 

上述內容皆為此次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修改重點整理,完整作業辦法修改細項可參考官方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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