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永續揭露新制:ISO 14064-1 與 GHG Protocol 的接軌指引

台灣上市櫃公司將依金管會新制揭露溫室氣體排放,並統一採用 GHG Protocol。本文整理盤查重點與 ISO 14064-1 轉換建議,協助企業提前因應 IFRS 永續揭露、第三方確信與範疇三管理要求,強化永續競爭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公布年報新制,要求上市櫃公司逐步依 IFRS 永續揭露準則於年報中揭露「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其中溫室氣體盤查部分的主要變革如下:

GHG Protocol 盤查要求重點

重點內容 說明
盤查標準統一化 範疇 1、範疇 2 應依 GHG Protocol 計算與揭露
第三方確信 排放量資料需取得獨立第三方確信意見
範疇 3 過渡期 可延至最遲 2030 年揭露 2029 年度範疇 3 排放資訊
與財報一致性 盤查邊界、期間、數據假設須與財務報告一致
董事會治理 永續專章需經董事會通過並與年報同步申報

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已導入 ISO 14064-1 的企業如何快速接軌?

因應方向 建議措施
方法一致性 檢視現行 ISO 14064-1 是否符合 GHG Protocol 架構
資料治理 盤查期間、組織邊界與財報統一
第三方確信 盤查結果建議採 ISO 14064-3 或同級驗證
價值鏈排放準備 開始建立 範疇 3 資料與供應鏈溝通機制

 多數 ISO 14064-1 採用之方法與 GHG Protocol 高度相容
→ 企業可延續既有盤查制度,僅需補強價值鏈與揭露統一性。

金管會新制的核心在於 可比性 + 可信度
已採行 ISO 14064-1 的企業只要提前銜接 GHG Protocol 架構與第三方確信制度,即可順利符合 IFRS 永續揭露要求,提升市場與投資人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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